鄭州商品交易所9月10日發布《關于短纖期貨合約和規則制度征求意見的公告》,面向全市場公開征求對短纖期貨合約和規則制度的相關意見建議,反饋截止日期為9月16日。
根據《公告》,短纖期貨的交易代碼為PF,交易單位為5噸/手。最小變動價位為2元/噸。每日價格波動限制與最低交易保證金為±4%與5%的組合。最后交易日為合約交割月份的第10個交易日,最后交割日為合約交割月份的第13個交易日。
短纖期貨基準交割品為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 滌綸短纖維》(GB/T 14464-2017)棉型優等品質量指標的原生紡紗用1.56dtex×38mm、圓形截面半消光本色滌綸短纖,且0.10%≤含油率≤0.20%,0.30%≤回潮率≤0.60%,無替代交割品。
據了解,短纖期貨采用全廠庫交割方式。交割區域擬設定在短纖的主產銷區江蘇、浙江和福建三地。上市后,根據市場運行情況及產業需要,鄭商所將逐步擴大期貨交割范圍。短纖倉單有效期最長為4個月。具體規定為:每年1月、5月、9月第15個交易日(含該日)之前注冊的標準倉單,應在當月的第15個交易日(含該日)之前全部注銷。
風險控制方面,短纖期貨合約對期貨公司會員不限倉。對非期貨公司會員和客戶的一般月份限倉按合約持倉量比例限倉和絕對值限倉相結合,當合約單邊持倉量大于等于10萬手時,按單邊持倉量的10%確定限倉數額,當合約單邊持倉量小于10萬手時,按10000手絕對量確定限倉數額。交割月前一個月第16個日歷日至交割月前一個月最后一個日歷日期間限倉規模為1500手。交割月持倉限額定為300手。
市場人士表示,近年來短纖現貨市場波動較大,短纖產業企業風險管理需求強烈。鄭商所相關負責人表示,希望此次公開征求市場各方意見建議,能促進短纖期貨合約設計更加科學合理,確保短纖期貨上市后市場平穩運行、功能有效發揮。
原文如下:
關于短纖期貨合約和規則制度征求意見的公告
來源:辦公室 發布日期:2020-09-10
〔2020〕66號
為保證短纖期貨合約和規則制度設計合理,滿足市場各參與主體需求,鄭州商品交易所(以下簡稱鄭商所)現就短纖期貨合約和規則制度(征求意見稿)征求市場意見。其中,規則條文中帶刪除線部分為本次刪除內容,帶陰影部分為本次新增內容。
相關意見和建議請于2020年9月16日前反饋至鄭商所。具體聯系人及聯系方式如下:
聯系人:郭向明 0371-65611957 xmguo@czce.com.cn
吳昊遠 0371-65612882 hywu@czce.com.cn
特此公告。
附件:1.鄭州商品交易所短纖期貨合約(征求意見稿)
2.《鄭州商品交易所期貨交割細則(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
3.《鄭州商品交易所標準倉單管理辦法(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
4.《鄭州商品交易所期貨交易風險控制管理辦法(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
鄭州商品交易所
2020年9月10日